在上海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陈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,成功代理上海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赢得诉讼,涉案股权价值6180万元,一审法院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。
受某政府金融证券办、重组方委托,为其提供“XX系”上市公司的资产清收与风险处置工作专项非诉法律服务,为重组后的证券公司收回1.5亿以上的债权与资产。
接受被告方香港某上市公司湖南子公司的委托,代理某县人民政府与该公司合同纠纷案,我方提出反诉,最后和解结案,减少损失上亿元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。
在中国建材旗下某陶瓷设计院与衡阳某某陶板、福建某某建设集团合同纠纷案中,涉案标的额4000多万,成功为某陶瓷设计院赢得诉讼,法院驳回福建某公司对某陶瓷设计院相关诉请,有力维护了中国建材旗下某陶瓷设计院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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